6月1日儿童节,在上班的路上我习惯性的打开了车上的收音机,收听交通台的直播节目,节目里主持人正在搞一个即兴应景的小调查,就是请听众说一说儿时曾经的理想(长大了想从事什么职业),令我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相当高比例的听众说长大了的理想是当律师,听闻之后,我既感到惊喜又感到自豪,没想到我们的律师职业竟会受到如此的推崇!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人会将做一名律师作为儿时的理想?坐定以后,我仔细的思考了这个问题:这个节目的听众很多是70后、80后的青年人,我想他们儿时对律师的认识,相当多的是来自于港台及国外的影视作品中对律师的描绘。在这一类的影视作品中,律师大多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化身,而且律师属于上流阶层,具有相当的社会地位;另外,收入较好、生活富足也是其中一个方面吧。
事实上,时至今日,在上海做一名律师应该仍然是很多青年人的理想和追求。截止2009年上半年,我们上海的执业律师已经突破万人大关,而且可能接下来还将会以每年近千人的速度增长,我想之所以有这些前赴后涌的人进入到这个行业里,可能还不只是因为上面的原因。记得前年,因为想招聘一个助理,我只是在东方律师网上小范围的发了一个信息,结果在很短时间内竟然引来100余人的报名,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应聘者,是一位今年已经30多岁的小伙子,此前他已经是外地某市税务局局长助理,但在通过司法考试后,就毅然决然的辞去很有仕途前景的工作,决定只身前来上海打拼。我问他是否是因为在单位“混”的不好?答曰不是,就是想做律师而已;又问他,那你对上海律师行业的情况以及未来的规划如何?他说只是觉得上海机会很大。这令我也不由得想到98年从复旦大学毕业时,我曾面临着不同的职业选择,我拒绝了上市公司甚至是公检法部门的招聘,而投身了律师行业,当时的想法也是如此简单:作为一名外地来沪学生,我没有任何的背景和靠山,选择律师行业,就是选择了挑战,但是我想这个年轻的行业同样充满了机遇,尤其是在上海这样一个海纳百川的移民城市,只要有努力就会有回报,就会实现理想。
可是事实上,10年的执业经历告诉我,现实并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美好:社会上很多人对律师不了解甚至是误解,认为律师就是帮别人打打官司、甚至是帮坏人说话的人;社会地位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别说是和公检法的人平起平坐,就是到有关的部门单位进行调查,也经常受到诘难;而开始的生活也很艰辛,由于工资并不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只能租住在一间面积仅几平方米、条件恶劣的石库门老房子里。所以我也曾一度怀疑,律师职业真的是我必须坚持的吗,事实上,我身边已经有很多的同事陆续离开了这个行业。或许,这也是个“围城”吧,在里面的人想出去,在外面的人想冲进来。
但不管怎么说,10年的风风雨雨我坚持了下来,之所以坚持,或许和那些坚持理想的同仁们一样,就是因为那份曾经的追求,那就是要做一名成功的律师,并争取能在律师制度发展进程中留下一点闪亮的印迹。我们国家的律师制度从恢复至今已经经历了30载春秋,回首往事,越过这30年,在历史上我们律师曾留下过浓重的一笔。“二七工仇血史留,吴萧遗臭万千秋。律师应仗人间义,身殉名存烈士俦。”这是董必武为著名的共产党人施洋大律师的题词。是啊!“律师应仗人间义”,可是我觉得律师不仅是“仗人间义”的需要,更重要的它是社会的需要,是人民的需要,是法治的需要,让我们再来重温一下过去,看一看新中国律师业大事记:
1979年9月,中共中央颁布名为《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的64号文件,恢复法治,恢复律师制度。
1980年底,公审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10名律师获聘为被告人辩护。
1983年7月,法律顾问处更名为律师事务所,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挂牌。
1986年9月,第一届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考试开考。
1993年12月,司法部发布《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合伙制律所出现。
2007年10月,新修改的《律师法》将律师界定为肩负“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法律正确实施的维护者,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维护者”三项使命的特殊工作者。
不难看出,从律师制度的恢复到此后的每一次变化,它都与社会的发展和法治进步紧紧相连,而时至今日,我们国家更是从法律的高度明确了律师的定位和地位。据此,我自认为要实现理想,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就必须要做好上面所说的三个方面:
首先,律师是一个职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换句话说就是为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的职业,律师业的属性为服务行业,也正是目前上海倡导要大力发展的现代服务业。而既然是服务行业,同任何一个行业一样,它就有这个行业的道德和准则,所以如果要成为成功的律师,最基本的就是要遵守我们行业的职业道德和准则,尽心尽力的做好为当事人的服务工作,由此,才能获得当事人的认可和回报。
其次,律师还是一个专业,“法律正确实施的维护者”,这就表明我们从事的是一个专业的领域――法律领域,所从事的是专业工作――法律工作。专业在这里有两层含义,一层就是,法律本身就是专业性的,好比医生等,律师属于专业人士,作为专业性的工作它需要专业技能,它需要专业素养,所以如果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以及良好的专业素养,而这又离不开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高;另外一层含义是,法律本身内部又是有专业分工的,有诉讼、非讼之分;有民事、刑事、行政等之分;有建筑与房地产、金融与投资、公司与改制等等之分。我们已经抛弃了“万金油”律师的年代,专业化是我们这个行业的必由之路,而成功的律师必然是在某个专业领域有突出作为的律师,因此选择专业方向并有所突破是成功的原动力。
更重要的,律师还应当是一个事业,它所肩负的责任是更高层次的,那就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维护者”。法律是社会的上层建筑,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基石,是社会正常运转的程序保证。既然律师是它的维护者,我们就要学会从政治的高度、从社会的高度、从历史的高度来对待我们的执业。作为成功的律师,他不应是只埋头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也不能只在乎自己的经济利益和个人得失,注重社会效益,仗义人间,达济天下都是责无旁贷的使命。同时,作为一个事业,对每一个要想成功的律师而言,都应成为其毕生的理想和追求,也只有我们将其从一个事业的高度来看待它,并为之奋斗,我们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也才能实现律师事业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
当然,或许目前有的现实情况还不太理想,无论是行业内的,还是行业外的,但“风物长宜放眼量”,新中国的律师制度也还是一个青年而已,我们会成长的,只要我们眼光放远,明确自身的定位和使命,就必然有美好的未来。我们不要抱怨社会给我们律师的待遇和地位还不高,或者对一些眼前利益等过多计较。因为这本身就是双向的,而且首先是来自我们自身的定位和行动,只有我们自己将自己看高,社会才会将你看高;只有我们自己做的事业出彩,社会才会尊重你;我们经常要考虑的不应当是社会给了我们多少,而应当是多考虑我们给了社会多少。去年的四川地震捐款,今年的对应届大学生补贴等,上海律师做了一些回报社会的事,但我想我们上海律师做的还远远不够,如果我们能让更多的人、让我们的社会看到我们的“义”举,看到我们的作用,看到我们的价值,相信不需要任何的纪念活动,律师便会自在人心中。
志当存高远,30年俱往矣,让梦想照进现实,我辈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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