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根据市人大法工委对《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草案)》征询意见的要求,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特组织委员对其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针对性的修改意见。
其中,研究会副主任、北京大成上海分所鞠恒律师以及委员、协力所周兰萍律师、浦瑞所丁峰律师、建纬所曹珊律师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并经研究会主任、建领城达所周吉高律师统稿后由市律协提交市人大法工委。
本次提交的《征求意见稿》共四十九条,涉及对《条例》共四十六个条款的修改。